福賞福中福活動參加細則與條款
凡參加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參加細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及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辦法:
- 台灣福賞【蠟筆小新春日部遊藝會】福中福活動(本活動)由赫蒂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舉辦。
- 本活動推廣期由2025年7月25日00:00 (GMT+8)開始至本活動於平台公告結束為止。
- 本活動僅限於官方活動網頁平台參加,參加者必須遵守本活動之條款及細則。
- 本活動有年齡限制,僅限年滿15歲或以上人士參加。
- 參加活動必須在活動網頁內輸入台灣福賞商品(台灣代理版)獎籤之抽獎序號方可進行,抽獎結果將會由電腦代為抽籤並且及時告知。
- 本活動的參加時間為台灣全家FamilyMart官方公告之發售日起8周內,逾期該款福賞兌換碼序號將視為自動放棄抽獎權力且序號將會無效化。
- 兌換碼序號僅限對應原購買福賞商品之福中福活動,每個兌換碼序號只能參加抽獎一次,不得重複使用。
- 福賞福中福得獎者須於電腦抽獎結束後立即完成填寫收件者資料(如:台灣國內配送地址、收件人名稱、電話號碼等),逾時或自動跳出等未完成填寫流程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 每款福賞福中福得獎獎品將會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安排配送,活動結束後福賞福中福得獎者將收到兩次電子郵件Email通知,第一次為活動結束後,第二次為獎品配送前。
- 獎品配送範圍為以台灣黑貓宅急便配送範圍為主,已寄送出之獎品若被退回/被拒收/沒有人取件,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放棄獲獎權利,本公司有權可處置被退回之獎品。
- 得獎者資訊由系統開發商一起資訊有限公司保存,本公司不會保留任何參加者個人資訊,資料僅供管理本活動使用。
- 得獎者資訊將於配送完成7天後刪除,若7天內有因得獎者要連絡客戶服務專員之個案,其資訊將會於服務完畢後3天內刪除,不作他用或保留。
- 每款福賞福中福得獎名額有限,獎品數量及得獎名單將不另行公開。
- 未來其他衍生的抽獎活動將於相關活動網頁公告,並且參加該福賞福中福將等同同意參加衍生抽獎活動,參加辦法以及規則將於活動網頁公告。
- 任何宣傳資料上所載的獎品價值(如有的話)僅供參考。
- 參加本活動所產生之任何網路流量、電話通訊等其他相關費用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本活動之獎品非適用網路購物規定鑑賞期相關規定,亦不接受退貨、更換現金及更換品項。
- 參加者若同款福賞福中福活動有複數中獎情況時,限寄送同一個收件地址,欲更改收件者地址請在收到第一個簡訊後直接與福賞福中福活動小組聯繫。
- 得獎者需主動保管福賞福中福得獎之兌換碼票根當作存根依據直至收到獎品且確認無誤為止。
- 除獎品生產時產生的重大缺件、塗裝瑕疵以外,本公司將不提供獎品之退換貨等售後服務。客戶服務專員(福賞福中福活動小組)僅針對福賞福中福獎品問題或抽獎系統問題給予對應,非以上問題,客戶服務專員將不會回覆。
- 參加者需為台灣(中華民國)國民或有台灣居留權之外籍人士,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參加者如有違反規定、提供失實資料或造假,將被取消參加資格,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賠償及連帶責任。
- 所有獎品只可作個人用途,不得退換、兌換現金或作其他商業用途。本公司保留更改獎品的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一概不就任何本活動的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或接受由本公司所提供的獎品而產生之任何費用、支出、損害、損失或受傷害而承擔任何責任。
- 依稅法規定,如中獎人之所得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1,000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為20,000元(含稅)以上時,中獎人需先繳交10%中獎稅金,始可領獎,頒獎所需文件及程序悉依本公司規定辦理。
- 如不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或於參加本活動時個人資料填寫不全者,本公司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 本條款及細則受中華民國相關法例管轄及釋譯。
- 本公司保留本活動辦法之變更權,擁有保留修改本活動內容及本條款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頁上公告不另行通知。如有爭議,皆照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辦理,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參加者對於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聯絡福賞福中福活動小組客服專線:02-2701-1639,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服務。